为了使爸爸的嘴巴不老是黏在儿子的身上,更为了儿子的健康成长,在共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今与儿子约法三章:(1)不论在幼儿园还是在家里,儿子都要大口吃饭吃菜,不能挑食;(2)看书写字时,头要抬高,身子要挺直;(3)不论学习还是玩耍都要认真,不能三心二意,马马虎虎,心不在焉;(4)嘴巴要甜,年轻的叫叔叔阿姨、年长的叫爷爷奶奶,不能置若罔闻,不理不睬;(5)儿子如能做到上述四条且坚持两个星期,爸爸应给予一定的力所能及的物质或精神奖励,如买喜欢的玩具,吃牛排、皮萨,爸爸外出时带儿子一起去乘飞机,坐动车,或者儿子喜欢的其他东西;(6)如有违反上述四条中的任意一条且连续违反三次,则受到相应的处罚,如一周内不能给儿子买玩具,不能买零食,不能讲故事、猜谜语,不能逛公园或者其他儿子想要或想做的。(7)此条款有效期暂时定为一年。
未尽事宜,在协商基础上,在妈妈的主持下,进行解决。必要时参考爷爷奶奶的意见或者邻居家同龄小朋友乐乐的意见。
此规定自签订之日起执行,儿子表示同意。
见证人:妻子
二O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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